普陀区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14

普陀区作为本市第四批试点区,区人才服务中心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截至目前,区人才中心接待来电来人业务咨询100余人次,受理单位注册16家,审核通过10家,网上通知预审2家。此外,根据区就业促进中心原外国人就业接待窗口统计,2016年全年接待办理单位1407家次,平均每月接待117家次;办理外国人就业1943人次,平均每月办理161人次。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市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简称“两证整合”)。这项涉及海外人才政策改革工作是“上海人才新政30条”关于“健全人才引进的便利化服务机制”的重点工作。

  按照市、区人社局要求,人才中心重点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本市“两证整合”的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设置了业务办理专窗,配备受理、预审工作人员2名,审核工作人员1名,并接受市人社局为期一周的专门业务培训及跟岗锻炼;印制受理告知单、悬挂服务铜牌、摆放台牌、设置业务咨询电话等;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细致地学习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建立预审、受理、审核等重点环节专人服务工作制度,增强管理服务的专业性、精确性;加强业务引导,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市、区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