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中国科协有关工作要求,市科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等共同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并研究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现予印发。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
为探索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新机制,创设快速集聚海外人才的新模式,形成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群聚效应,助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中国科协海智工作会议精神,市科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等共同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指示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以落实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全面创新升级的工作要求为基础,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协同发展为契机,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先行先试建设科创中心和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配套政策,营造开放、便利、与境外同等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海外人才交流和技术转移,助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定位目标
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是面向海外人才,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以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配套成熟完善的空间载体为基础构建的,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平台。
基地建设的目标是力争在3-5年内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人才、知名服务机构等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地,高端创业孵化项目的加速中心,在海外人才引进、创业孵化、运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在海外资源渠道建设、国内外科技需求挖掘、创业孵化人才培育、人才和项目甄别和评价等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主要功能
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将打造三大核心功能,一是引进和集聚海外高端人才,支持海外人才开展离岸研发、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等业务;二是探索离岸创业模式,促进创新项目海内外预孵化和成果转化;三是开发和培育专业服务能力,通过模式创新和政策支持,促进海外优质创新资源集聚。
(一)海外高端人才和国际知名服务组织引进集聚功能
一是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通过柔性人才引进方式上的突破,集聚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和企业家。特别是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师级人物;具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的产业科技人才和现代企业家;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战略科技领头人和发明家;具有丰富投融资、培育和孵化企业、促进成果转化等运作经验的高端人才或团队。
二是引进国际知名服务组织。加强与美国硅谷、以色列等全球科技创新领先区域的技术交流,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引进境外创业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国际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海外华人专业学术团体等有丰富技术转移、孵化服务等经验的机构和组织,发挥此类机构在人才、技术甚至资金等高端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帮助境内外离岸企业和人才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提升区域创新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
(二)境内外创业孵化功能
一是海外预孵化。通过新设或委托我国在海外已有的社团组织或有较好合作基础的海外组织,在与我国有良好合作基础和丰富创新资源的海外区域设立预孵化基地,对有意向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政策、IP、技术、投资对接等整体前置服务,使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完善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显著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地创业的成功率,减少海外人才来华创业的顾虑。
二是基地内预孵化和注册孵化。通过税收、人才、房租补贴等政策优惠,鼓励海外高端人才或团队携项目或资金在基地创业。对在基地开展预孵化的项目,提供全方位、低成本的服务;对于经过预孵化发展成为产业前景好、产品科技含量高、在国内甚至国际处于领先的成长性项目,在基地内注册为企业并在境内外继续孵化,基地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低成本托管式服务,并与区内相关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产业园区相衔接,形成孵化服务链。
(三)专业服务保障功能
集聚政策、服务机构等优质创新资源,为创新创业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发挥“双自联动”政策叠加效应,吸引海外人才和机构。二是专业服务,吸引天使投资、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入驻基地,协助离岸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的相关项目、技术或产品,快速便利地进入本土市场或与国内、业内的专业资源对接,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入驻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个人或有创业孵化功能和诉求的机构,协助其在基地相对应的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区域入驻。四是托管服务,对条件成熟的海外创业项目,协助其注册企业后进行正式孵化,为海内外经营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托管式服务,形成“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灵活便利的创业模式。
四、建设原则
(一)市场化运作原则
基地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吸引各类现代服务组织参与基地建设、运营和管理。基地设立管理机构,协助制定基地建设规划、政府事务协调、一揽子政策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机构招标、管理和考核等事宜,由管理机构委托具有丰富创业孵化经验的个人或民间企业,通过猎头、风投等纯市场化机构,引进产业前景好、产品科技含量高、在国内甚至国际处于领先的成长性项目。
(二)线上线下联动原则
建设离岸创业网上工作平台和实体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基地建设成为海内外创新资源集聚、创业孵化发展的空间平台。
一是线上平台。网上平台既是发布政策信息、项目供需信息、专家和技术人才供需信息、海外人才库和项目库、海内外知名服务机构信息及其它服务信息的线上综合平台,又是海外创业人才、海外相关团体和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创投机构、政府机构等多方交互的工作平台,实现创业孵化在线申请、托管式创业服务在线支持、投融资项目在线对接等,并逐步发展出产品展示、技术交易、股权众筹等平台功能。
二是线下平台。对有创业需求的海外人才或有创业孵化功能和诉求的机构提供入驻服务,协助其进入基地内相对应的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区域创业发展。对条件成熟的海外人才创业项目,协助其注册企业后进行正式孵化,依托“双自联动”等政策,为离岸创新创业提供跨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向成功孵化的离岸创业企业提供包括咨询培训、人才服务、产品展示、技术支持、网站维护、采购物流、保税仓储、财务委托等全方位、专业化的托管式服务。
五、政策突破
(一)发布离岸创新创业政策指引
一是梳理形成一套《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政策指引》,集成符合离岸特点的各类配套政策,包括国家和上海的人才扶持政策、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政策、张江高新区的自主创新扶持政策等。
二是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各类制度和政策的先行先试,为离岸创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推动有关突破性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一是根据离岸创新创业特殊模式需求,结合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在离岸企业注册、离岸业务税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认定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二是推动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永久居留证程序、完善外国专家证办理制度、优化外籍人才创业生活环境,探索建立与世界接轨的人才引进机制;研究落实海外人才出入境、就业、落户、结汇、通关等方面配套政策。
三是加强符合国际创新服务生态环境的研究和试验,吸引全球人才,努力形成符合国际惯例、满足海外人才需求的发展环境。
六、保障条件
(一)成立基地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
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和中国科协的领导下,由市科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联合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基地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形式(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浦东新区科经委),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优化资源配置。
(二)设立基地管理机构
委托社会化机构为基地管理机构。该机构作为政府部门与基地运营机构之间的桥梁,在基地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协助推进基地建设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招才引资、运营考核、物业管理和公共平台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基地一网式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基地物理空间载体的管理和业务委托等事宜;负责离岸创新创业政策的落实和需求调研,加强符合国际离岸创新服务生态环境的研究和试验;负责国内外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运作管理等。
(三)确定基地物理空间
基地物理空间实行多点布局,首批实体平台设在自贸试验区张江片区、陆家嘴片区和保税区片区。根据试点区域的实施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到自贸试验区5大片区,适时在区内相关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区域设立离岸创业孵化点。
(四)落实基地建设和运营经费
在建设和运营初期的3-5年内,由基地所在区域管委会通过自贸区专项等政策给予一定支持,运营成熟后进行市场化运作,主要通过空间出租、创业项目投资、提供增值服务等自身“造血”机制来实现自收自支。初期经费主要包括物理空间租金、装修、基础设施购置、网络平台建设费;协调管理机构初期运营和开展的政策宣传等公益性服务、伙伴关系建立等公共服务经费;运营机构开展的海内外政策宣传、路演等公益性服务,以及根据委托协议完成目标任务的绩效奖励等经费。
(五)实施基地“伙伴计划”
一是依托科协系统“海智计划”的联系网络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的海外工作窗口,做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宣传和推介工作。通过合作备忘录、网络会议、微信群、新媒体账号等多种方式,建立信息沟通和发布机制。选择条件成熟的机构和团体,作为基地的海外窗口,开展创业预孵化,集聚海外人才资源。
二是针对海外创业人才亟需的国内渠道和组织网络,引导科技社团的专业力量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协助离岸创业企业和离岸创业人才的项目、技术或产品,快速进入本土市场或与国内、业内的专业资源对接。借助科协系统和院士专家的力量,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与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全球科技创新先进区域的技术交流;加强与国际团体、著名高校、知名研发机构及驻沪领事馆的联系和合作,开展基地功能宣传和技术交流活动;在引才引智的同时,推动我国企业和人才加入国际创新网络。
四是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引导技术合作需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等,在基地内设立重大创新项目国际招投标平台,以跨境项目合作方式吸引外国科学家及团队提供智力服务,开展离岸研发活动,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通过联合、加盟、联盟的形式,借助市场力量推动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