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举办外部法律顾问聘用仪式暨“促创新、防风险与监管法治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11-22 报送来源: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上海银行业监管法治质效的提升构建有效外部支撑,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上海银监局于2016年11月11日举行外部法律顾问聘用仪式,聘任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等7名资深法律专家为上海银监局首批外部法律顾问,并与两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协议。仪式后,与会人员还围绕“促创新、防风险与监管法治建设”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为强化上海银行业监管法治建设献计献策。银监会法规部巡视员蔡江婷到会指导并讲话,上海银监局、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及部分银行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

近年来,上海银监局始终坚持法治导向,践行“依法行政、为民监管”理念,持续加强监管法治建设。一是完善上海银行业监管法治体系。将上海银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监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增加“指导辖内银行业法治建设”功能,开展年度监管法治现状评估,明晰监管法治建设路线图,将监管法治放在推动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高度进行部署。持续完善凸显“法治元素”的监管治理架构,在银监会系统内率先建立监管规制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委员会、监管联席会议三大决策议事平台,形成了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四位一体”监管法治体系。进一步配强法治队伍,在银监会系统内率先设立专司法律事务处室,五年来,共招录有法律教育背景新员工10名,占同期所招录新员工总数30%,并注重加强法律部门与监管部门干部的定期轮岗交流。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深入贯彻简政放权要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率先推出市场准入简化清单制度以及监管创新互动机制,以法治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制定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与行政处罚改革创新要点,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原则,探索构建行政处罚裁量模型。2011年至2016年9月末,共审议决定行政处罚115例,罚没款金额合计5126万元,是2003年建局到2010年间总和的4.2倍,有力彰显了监管威慑力。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处罚信息。三是强化多维度的监督保障。出台内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操作规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形成内部、司法、社会多维监督机制。构建金融监管与司法单位的联动机制,与上海市公安局保持密切的日常信息沟通,协作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已有11家商业银行派人入驻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与上海市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重点加强银行业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与上海市高院推动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监管与司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建议市高院出台了有关首封权和优先债权执行的规定。此外,积极指导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与辖内银行机构广泛开展金融普法进基层、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海银监局相关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于今年荣获中宣部、司法部颁发的2011-2015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上海银监局在银监会系统内率先探索构建法律顾问机制,是其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不断强化监管法治人才资源支持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根据制度设计,上海银监局将组建以内部法律部门工作人员、法务联络员和公职律师为主体,以外部专家学者、外部律师为重要组成与有效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结合内外部法律顾问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内外联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重大复杂金融法律问题、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中的把关作用,不断提升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上海银行业监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上海银行业监管法治事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