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0 报送来源:上海嘉定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活力,表彰奖励本市在发明创造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专利权的个人和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2016年7月1日前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有效专利;

2、专利权人为本市公民、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3、该专利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纠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情况,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二)表彰名额

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共设三个奖项:发明专利奖、实用新型专利奖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其中发明专利奖设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5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共不超过15项,不设等级。

二、评选条件

1、所申报的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作出重大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作出重大技术创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创新设计的;

2、该专利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实施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中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项目可优先考虑;

4、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体现创新特色。专利奖的评选推荐工作要贯彻尊重知识、鼓励发明创造、培育创新文化、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宗旨。参评对象要符合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体现本市改革创新特点和特色,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本市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转型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并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参评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对于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加强诚信审核,对申报对象通过上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进行诚信核查,推荐对象凡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等工作。参评对象可从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a.gov.cn)下载并按规定如实填写《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申报推荐表》(附件),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于2016年7月20日至8月22日将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五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2份(彩色)及申报材料和项目照片电子件,报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把关后,于8月29日前向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进行推荐。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项目颁发奖励证书、奖牌等。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委托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承担。

评选表彰办公室联系人:和月磊、章永忠

联系电话:23110876、23110881

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系人:苏亚婷、丁瑾

联系电话:60292739 15214398792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250号8号楼1楼102室

邮编:201100  电子邮箱:mhippa@126.com

嘉定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刘晨、黄纯

联系电话:69989885 电子邮箱:huangchun@jiading.gov.cn

附件: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申报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