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落实《嘉定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嘉人组办〔2016〕3号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创新完善人才发展的政策机制,着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优化人才发展的综合环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激发人才要素市场活力为基础,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服务功能,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工作主体地位,围绕价值链部署人才链,健全人才引进和服务保障机制,打通人才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通道,加快人才与科技、资本融合进程,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全面提升我区人才工作水平和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充分释放人才智力活力
1、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完善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统筹,完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在联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方面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2、推动人才工作社会化。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实践依靠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支持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人才的新路子,实施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发展计划,支持鼓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海外人才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形成以项目为基础的人才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从事国际人才交流的民间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3、创新健全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立足本区实际,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服务、激励等各类人才政策,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的政策体系。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各类引才政策,强化“国际化、高端化、年轻化”三级扶持梯次。结合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需要,落实已出台的“4+1”综合人才政策,制定好相关政策操作口径。结合人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培育和人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留人氛围。(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科委、区经委)
(二)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
4、实施“1235”人才集聚计划。立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提升全区人才承载能级水平,更大力度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实现“1235”人才集聚目标,即:到2017年,各类顶尖人才创新团队达到100个;以“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为主体、能够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精英科技人才达到200名;企业急需的应用型高科技创新人才达到3000名;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达到50000名。(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科委、区经委)
5、深化海外引智引才工作。打造嘉定海外引才工作品牌。实施“智汇嘉定”海外人才招引计划,搭建“人才会客厅”交流平台,定期发布引才信息,开展海外人才与项目的招引活动;坚持主动出击,鼓励用人单位和创业载体积极参加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留学回国人才交流会等活动,定期到欧、美、日等地进行人才与项目的招引活动;坚持拓展渠道,力争用5年的时间,在海外留学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增设3—5个海外引才工作站,聘请一批海外引才顾问,构建高效快捷的海外智力引进工作网络;鼓励区内园区、企业和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项目上的合作共享;整合“高层次人才计划”等各类海外引才项目资源,构建层次丰富的人才招引模式。(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区人社局)
6、大力开发科技产业化人才。实施科技人才扶持计划,构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扶持体系,形成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服务、创业导师提供过程辅导、风投机构提供资本对接、创业同伴提供分享互助的常态指导交流互动,助力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重点依托博士后工作站和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实践载体,促进优秀科技人才向科技企业流动,在重大科研、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实践中集聚和培养科技产业化人才。完善产业人才认定标准。围绕“千百十亿”产业能级提升和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编制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引进目录,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认定标准。推动人才资源存量和增量重点向经济发展一线流动,向重点产业领域集聚。(牵头部门:区科委、区经委、区人社局)
7、积极培育青年英才。实施嘉定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立足嘉定区青年中心、上海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嘉定孵化基地等一批扶持青年成长发展、创新创业的阵地,关注青年创业中的问题,加强嘉定青年众创空间建设,建立“体系、制度、阵地、战略、项目、保障”六位一体建设,以创业孵化平台打造、科创“议事会”制度落实、众创空间联盟建立、创业人才双轮驱动、青年领军人才选拔、保障措施体系建立等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业比赛和交流活动,实行“人才+项目”开发模式,发掘和培育青年创业新生力量。(牵头部门:区团委)
8、选优配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量。紧扣本区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建设的目标任务,抓好以村居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序实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专项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者录用程序,规范合同用工,规范薪酬管理。抓好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专门人才的培养,构建知识普及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通过体制内减负增效,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村居、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良性互动。(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区社工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9、持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塑造。进一步凸显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才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发挥。健全高层次规划管理人才交流合作研究机制,丰富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的理念、方式和手段,引导和控制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基础建设领域的人才需求研究,加大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智慧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等重点领域专业人才的开发力度,推动城市建设人才向多元复合方向发展。(牵头部门:区建管委,参与部门:区规土局)
10、充分整合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资源。进一步加大和稳定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加速农村人才结构调整,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人才发展回路。抓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开发培养,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到农村服务和创业。实行倾斜政策,适当提高事业单位中基层一线专技岗位的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牵头部门:区农委)
11、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国民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深化研训教一体的专业能力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区域性网络研修和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探索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特色学科教师引进办法,支持学校拓宽职业教育教师来源,实现本区师资力量优质均衡发展;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快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进程,丰富多层次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中医药人才开发力度,促进各类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优化人才激励配套政策,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增强本区医疗卫生实力水平。(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卫计委)
12、实施专业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共同参与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研修平台,推进校企合作定向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队伍。以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与本市、外省市技师技工学校的“校企合作”有序输入、强化培训、技能大赛、高师带徒等方式,加快与企业相适应的应用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培训专项经费向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培训项目倾斜,充分发挥教育附加费使用在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总工会、区教育局)
(三)持续改善人才生态环境,充分营造人才向往氛围
13、构筑全要素的事业发展环境。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氛围,坚持特色化定位、专业化服务、产业化布局和市场化运作,着力构建有利于草根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广泛引进和培育企业孵化、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技术交易、人才猎头、投融资、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各类人才服务、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的中介组织,形成完整的区域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供应链,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顺畅流通,吸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和技术资源集聚,提升嘉定人才生态环境集成化和多样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嘉定特点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培育、配置使用、工资奖励、有序流动和社会保障、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技术秘密的保护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牵头部门:区科委、区经委、区人社局)
14、打造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将嘉定打造成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强、适宜创新创业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战略部署,整合区域科技、人才、产业、金融等创新服务功能和资源,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高效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本区创新核心功能区,打造面向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的一站式全方位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并设立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策通用、一口通办、一台通联、一卡通惠”。(牵头部门:区科委、区经委、区人社局)
15、实施金融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计划。在区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中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天使投资专项基金,强化对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和人才创新成果产业化等创新创业活动的融资支持。引领和撬动社会资本向创新创业集聚,放大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业态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培育壮大投资和资本市场,搭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向创业投资和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项目信贷、知识产权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支持。(牵头部门:区经委)
16、实施“321”住房保障计划。强化创业人才住房保障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300名创业核心团队成员提供购房补贴,为创业骨干提供2000套人才公寓,为各类创业人员筹措10000间“创客客栈”。(牵头部门:区科委、区人社局、区房管局)
17、开展优质企业人才金牌服务全覆盖行动。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建立人才与重大项目全程对接机制,对接高质高效企业加大人才开发力度,跟踪掌握单位人才情况,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提供针对性的人才服务,提高人才工作的实效性,加速吸附和集聚产业人才。建立人才与重大项目全程对接机制,把准人才需求脉搏,采取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支持人才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实现人才工作与单位发展的良性互动。(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项目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牵头单位要按照规划总体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角色,会同参与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参与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2、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3、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每年年底,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人才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掌握人才工作动态,确保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