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闵行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宣传闵行区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更好地激发全区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由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举办“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以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为指导,切实加大对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激励力度,进一步发挥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医务人员人生价值,构建全社会尊重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社会环境,助力破解制约本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全面推动医教研协同型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闵行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为选树标准,宣传和表彰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爱生命、尚仁术、讲奉献、求卓越的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尽快打造一支与闵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为促进闵行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积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开展“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每年选树“闵行健康卫士”和“闵行健康卫士”提名人选各10名。“十三五”期间共选树100人次,入选“闵行健康卫士”人才库。
三、对象范围
闵行区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一线临床医师(含口腔、中医)、公共卫生医师、护理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包括:区域内公立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专科医院、专业站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
四、选树标准
“闵行健康卫士”选树对象为在医疗和公共卫生等机构中直接为患者和居民服务的医务人员,至选树活动当年6月底,在闵行区范围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中服务满5年的基层一线执业医师、护理人员和其他卫技人员。具体标准如下:
l、政治信念坚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勇于担当,德才兼备,作风扎实;
2、爱岗敬业,救死扶伤,一切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待患者和居民耐心、热心、细心,竭尽全力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服务,深受患者和居民信赖,未发生过重大医患纠纷和工作差错;
3、医德医风高尚,无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行医,秉公办事,对患者一视同仁;
4、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技术精湛,精益求精,勤奋好学,开拓进取,创新求实,在临床、公共卫生等一线业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五、工作程序
(一)推荐和资格审核
推荐单位根据资格条件,在本单位酝酿人选并择优推荐,填写《“闵行健康卫士”推荐申报表》,上报“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树”办公室),由“选树”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汇总符合条件人选。
(二)综合评审
1、专家组评审
设立“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专家组(以下简称:“选树”专家组)。“选树”专家组主要由区相关部、委、办、局领导、区医学会专家等组成。“选树”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申报材料及现场讲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社会评审
借助《闵行报》、微信等媒体和相关网络平台开展社会投票,得票数作为社会评审的依据之一。
采用专家评审和社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初步确定10名“闵行健康卫士”和10名“闵行健康卫士” 提名人选。
(三)领导小组审定
设立“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树”领导小组)。“选树”领导小组对10名“闵行健康卫士”和10名“闵行健康卫士” 提名人选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名单。
(四)公示公布
入选名单在“闵行报”、“闵行人才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列为 “闵行健康卫士”和“闵行健康卫士” 提名人选,并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表彰奖励
组织召开“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表彰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六)成果应用
编印获奖者人物介绍、播放获奖者先进事迹宣传资料、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等,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医务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同时,利用《闵行报》、微信等媒体和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闵行健康卫士”精神,展示医疗卫生行业风采和文化,增进社会认同感,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每年选树的10位“闵行健康卫士”,可在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享受闵行相关人才待遇,在区卫生计生系统优秀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六、其他
本《实施意见》具体由“闵行健康卫士”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