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走出严冬
发布时间:2016-05-18 报送来源:解放日报

黄浦区主动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补齐“金融监管短板”

近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可用“风雨交加”来形容。频发的e租宝、中晋等众多涉众性经济案件,把这一行业拖进了“严冬”。

近日,黄浦区举办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报告会,围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主题,请来互联网金融领域有代表性的企业、办理金融案件的公安和法院、专家学者等,共同建言献策。

“黄浦区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城一带’的核心功能区,‘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建设新型金融机构集聚高地和 ‘互联网+金融’ 等普惠金融示范高地,所以必须更加主动应对各种金融风险和挑战,切实补齐‘金融监管短板’,不断厚植金融发展优势。”黄浦区委书记翁祖亮在报告会开场,清楚点明报告会意义。

新金融案件频发

短短几年,新金融在黄浦区聚集、崛起、壮大。整个黄浦区年税收超过千万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超过10家,互联网金融为黄浦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喜中有忧。来自黄浦法院金融庭的数据显示:金融庭受理的案件原先基本以传统金融案件为主,新金融案件自2014年才陆续进入诉讼中,目前主要以P2P网络借贷案件和私募案件为主,截至4月11日,两类案件的收案分别达193件、16件。收案数量逐年增长,今年爆发式增长。目前总计193件P2P网络借贷案收案的年度分布情况是:2014年7件、2015年47件、2016年截至4月11日已收139件。

互联网金融风险,来自哪些方面?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金融办法律顾问金文玮律师指出,按严重程度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欺诈风险、违法性风险、违规性风险、市场风险”。从监管角度来说,能够监管前三类风险,尤其在目前阶段能够有效防范前两类风险的发生,就属于较为有效的监管。

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在金文玮律师看来,互联网金融监管困局之一,是想监管但没依据。对那些刻意规避监管的问题平台,监管部门即使想管也缺乏法律依据,尤其缺乏行政处罚的制裁手段。

监管者困局之二,无论何时介入都是政府的“错”。如果监管部门不介入,那么平台就继续加杠杆,甚至在推销产品的过程中还会使用类似于“如果我们有问题,政府早就来管了”之类的语句,结果便容易让平台走向庞氏骗局。如果监管部门在问题爆发前就介入,可能导致挤兑风潮。就算平台暂时没有出现兑付问题,也会因为挤兑而提前垮掉。

金文玮提出思路:一是“好人举手原则”,类似“白名单”制度。二是“利用平台管平台”,就是利用征信平台或者第三方信息公示平台。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认为,一方面要深化改革,创设互联网金融良好环境。包括金融要素价格、基础设施、退出机制和保护机制等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全面深化。同时要加强监管,以防范风险为底线。在非法集资、反洗钱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要形成硬约束。严厉打击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开展违法犯罪的行为,加快相关立法出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

事前从严把关企业登记

黄浦区将结合区域特点,积极主动应对新金融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打通“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管理链,全面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风险。

尤其要事前严把企业入口关。在引进互联网金融企业时,做到“五看”:一看企业股东背景,二看经营团队,三看运营方案,四看风控措施,五看盈利模式。在企业注册阶段遵循“五个从严”的原则,即企业虚拟注册地址、企业异地经营,企业经营内容含糊不清,企业股东承诺不签字,企业租赁合同不合规,企业擅自转租等五种情况从严把关登记。

事中健全发现监控机制。区金融办与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形成联动机制,通过利用网格化平台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排摸高风险类金融企业定期反馈至区打非办。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监测高风险类金融企业的日常运营情况,及时发现该类企业风险情况的发生。强化楼宇监控发现机制,区域内重点楼宇每月按要求上报楼宇内存量及新增相关疑似风险企业信息,并落实责任人及时掌握该企业动态信息。

黄浦区还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和限制禁止进入的领域,引导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