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杨浦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行动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队伍和一批创新团队,推进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和发展,根据(( 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杨浦区领军人才建设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区委的领导下,根据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目标,积极创新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和方式,大力营造有利于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不断增强领军人才队伍的能力和活力,努力造就一支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适应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发展要求的领军人才队伍。
根据上海到2010 年将形成一支由500 名“国家队”、1000 名“地方队”、5000 名 “后备队”等三个层次的领军人才队伍的工作目标,杨浦将积极培育和打造以在各学科、各产业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人才为主的上海领军人才“后各队”
至日2010 年形成200 名左右的杨浦领军人才队伍,并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推荐产生一定数量的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
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面向所有杨浦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工作内容包括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服务、考核和管理等。
二、基本条件
领军人才是人才队伍中的核心,是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代表,特别是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固此,领军人才的选拔以业绩、能力为取向,坚持社会认可、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标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有在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经历和实践经验,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领域同行专家的认可。
3、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
4、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发展本领域发展趋势,善于创新,在团队建设和项目攻关中发挥引领作用。
5、领军人才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
三、主要类别
领军人才以基础研究类、应用开发类、社会科学类和经营管理类四大类为重点。
1、基础研究类(A 类) 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是一支创新团队的带头人,是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应用开发类(B 类) 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应该在技术研究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带领团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社会科学类 (C 类) 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突出的专业能力,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工作成效显著,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4、经营管理类 (D 类) 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显著的实践成就,战略规划能力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能够率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选拔方式
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结合杨浦区拔尖人才评选同步进行。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基本要求,以单位推荐,行业、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考核评审的方式选拔产生。选拔工作每三年集中进行一次,每年视情适当调整。基本程序是:
1、推荐人或自荐人提出申请,填写《杨浦领军人才申报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附件,报送所在单位初审。
2、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意见,综合平衡后择优报送区人事局。
3、区人事局统一受理单位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列为杨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符合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条件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四、培养措施
以领军人才所在单位为主体,制定周期为3 年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学术或工作成就目标、团队建设目标,并重点落实以下培养措施:
1、发挥领军人才自主领衔作用。鼓励领军人才打破所有制限制和地域限制,聘用“柔性流动”人员和兼职科研人员,组建团队。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要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领军人才充分的自主权。
2、为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申报承担国家或地方、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鼓励和引导领军人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自主选题立项。
3、发挥领军人才的咨询及用。鼓励领军人才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政策规划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重大工程专项等方面的咨询作用。
4、拓宽领军人才培训、交流的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领军人才到境外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研修深造、开展科研合作等活动,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校等培训机构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领军人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领军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拓宽领军人才视野。
5、搭建领军人才开发平台。运用“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采取技术转让、开放实验室、联合培养人才等方式,与区内企业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其在领军人才培养中的载体作用,为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成员能力素质提升提供平台。
五、资助措施
建立1000 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对纳入杨浦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进行资助,重点资助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
1、资助额度。按照不同类别,并根据项目领先程度、团队人才梯队结构、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给予3—5 万元的资助。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匹配比例不低于1:1。对纳入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的,积极配合申请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并按照规定比例,与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匹配相应的资金。
2、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自身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剖析、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解决特殊困难等方面的经费。领军人才对资助经费拥有充分的自主支配权。
3、拨付方式。专项资金资助额度一次核定,根据培养周期、使用计划和定期考榜情况,按一定周期拨付。预留2 0%作为终期考核奖励资金。
4、资助申请。专项资助申请时间不受限制。由领军人才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对资助申请及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发出通知,确认资助计划,下拨资助经费,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5、专项管理。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对专项资助做好管理工作,结台年度、中期和最终目标考核,对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评估,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区人事局。资助对象在培养周期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做好人才培养情况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的同时,提交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对资助对象工作变动、单位改制、项目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要及时通过主管部门,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视情提出意见。
六、服务措施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用人单位为主的领军人才工作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支持有力、配套齐全的服务体系。
1、建立领军人才参政议政制度。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领军人才列席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会议,支持他们参政、议政。
2、建立领军人才津贴和保健疗休养制度。凡确定为杨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 万元,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人事局直接下发给个人。每年组织一次体检或外出疗休养。各单位要积极为领军人才提供良好的,个性化的服务。
3、建立领军人才联系制度。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与领军人才保持经常的联系沟通,了解领军人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对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
4、对领军人才自主组建团队创造必要的条件。领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所需的科研经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活动,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在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及子女入托、入园、入学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和优先照顾。
七、管理措施
对领军人才实施目标管理,突出对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最终目标考核。
1、建立领军人才管理信息库和领军人才考核档案。及时跟踪了解入选领军人才基本情况、业务进展和现实表现,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估,三年一滚动,做到有进有出,不断激发领军人才的激情和活力。
2、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并向区人事局书面报告考核情况,区人事局根据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情况,及时调整培养计划。区人事局负责最终目标考核,汇总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考核情况后,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书面报告。在最终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领军人才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对违反科学道德、学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处分。
八、组织领导
l、加强组织领导。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战略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思想,增强抓好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领军人才工作的领导。
2、完善工作机制。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在杨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 ( 党组) 领导下,按照实施意见,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开发培养工作,形成多层次的领军人才工作体系。
3、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弘扬领军人才的创业创新精神,树立领军人才团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