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重点企业人事人才服务的实施意见
杨人社〔2012〕54号
根据《关于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杨委〔2010〕26号)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加大对重点企业扶持的力度,强化区域内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引导和激励高层次人才向杨浦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和功能区集聚,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特制定重点企业人事人才服务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和落实全国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创新人才体制机制,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人才保障体系,深化服务企业的内容,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加大人事人才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人才问题和困难,确保区重点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建设满足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将重点企业人事人才服务与区重点功能区建设、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2、公开公正原则。建立重点企业推荐、评审和公示制度,确保推荐条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三公开。
3、突出重点原则。聚焦重点企业,坚持政策向重点企业倾斜,资源向重点企业集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引才成本,提高企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三、服务对象
纳入人事人才重点服务的企业需注册在杨浦,对杨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政府扶持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及区相关部门认定且重点扶持的其他企业。
四、推荐评审
1、单位推荐。备选重点企业由区各主管部门、园区和街道镇推荐。
2、组织评审。重点企业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和区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每年评选一次。
3、网上公示。评选后,重点企业名单在杨浦人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服务管理
1、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跟踪重点企业信息和服务情况,每年年初组织一次评审,根据区域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重点企业名单。
2、建立高效服务制度。区就业促进中心(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建立“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重点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办理各项业务,必要时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3、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与企业建立人事人才信息互通制度,收集、整理和发布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重点行业、企业聚集;了解企业需求,通报人事人才工作情况,听取企业对人事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指定联络员,定期走访交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组织重点企业座谈会,根据内容和专题每季度举办一次,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服务内容
1、人才引进。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积极为重点企业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受理各类人才居住证办理和引进人才申办户籍工作。
2、人才交流。为重点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人才招聘,如固定招聘、校园招聘、委托招聘和网络招聘等,满足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3、人才评价。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服务力度;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对重点企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予以优先考虑。为重点企业录用人才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服务,并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测评服务。
4、人才服务。对于重点企业申请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在申报、评审时给予政策倾斜。为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分居和集体户口挂靠问题。
5、人才培育。积极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开展研发工作,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先为重点企业做好大学生实习基地的申报及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进入企业实习。
6、人才激励。在推荐或评选“高层次人才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杨浦区拔尖人才”等工作中,重点企业申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予以优先考虑,并提供其他配套的人事人才服务。
7、人事外包。发挥公共人事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主动为重点企业做好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团体商业医疗保险等服务。
8、人才培训。关心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和高层次人才的成长,积极推荐有潜力、有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市级统一培训,促进重点企业的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加强对一线职工的业务培训,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费用补贴。
七、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区就业促进中心(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重点企业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2、做好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服务平台。通过杨浦人才网等各种信息渠道,宣传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事代理等服务内容,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人事人才方面的政策和信息。由区属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服务新政策的宣传。
3、改进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八、其它
1、本意见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