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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区企业中推行首席技师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2015年4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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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镇)、各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在本市组织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10〕1045号)和《杨浦区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杨人社〔2014〕9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区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区职工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本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目标任务及区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要求,在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技师制度,进一步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养选拔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首席技师队伍,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首席技师队伍建设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审核、上海市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申报,协调日常指导服务及宣传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委组织部负责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总体协调;区人社局负责首席技师工作资助实施推进及跟踪反馈,高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以及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区总工会负责推进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好首席技师的选拔工作

1、首席技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年以上,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重点是要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原则上同一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有3名及以上技师或高级技师的企业,可在相应的职业(工种)上设立首席技师岗位。

3、企业技师或高级技师人数不足3名,但企业技能人员中持中高级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的,也可设立首席技师岗位。

4、首席技师的选拔应确保选拔对象的先进性和选拔程序的规范性。

5、首席技师由企业聘任,一般以2年为一个管理期,可续聘续任,实行企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区职能部门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大首席技师的培养力度

为本区现有技师、高级技师搭建继续教育、进修、技能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与职业素养。积极推荐本区高技能人才参加市委党校研修班,提升其政治修养。鼓励参加技师继续教育,在本区现有技师队伍中加快培养、选拔首席技师人选。

(三)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的作用

1、企业应把首席技师安排到关键生产技术岗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首席技师或大师工作室、项目小组等,为首席技师承担技术革新、攻关任务提供各类支持,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

2、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并发挥首席技师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首席技师应积极参与企业开展的高师带徒工作,结对带教,在选聘期间内帮助徒弟技能至少晋升一个等级,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

3、企业应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引导首席技师积极参与赛前培训活动,挖掘、选拔、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

(四)开展首席技师工作资助

1、资助申报

凡已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区属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资助。每年年中开展一次申报、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另发。

对于企业已选聘的“首席技师”人员,填写《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由企业所在主管委办局、街道(镇)、园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在经过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区级首席技师工作资助。

2、资助内容

(1)凡获得区级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由区财政给予2万元/人的工作经费资助。对获得资助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成效卓著的企业,可继续提出申请,但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首席技师仍在聘用期内。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团队建设,如资助首席技师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及其它相关待遇。

资助资金按规定额度一次核定,一次性拨付给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

(2)对区级首席技师工作成效显著的,由区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首席技师工作资助;对获得市级首席技师工作资助,已建立并带领工作团队积极开展技能攻关、带徒传技等活动,工作团队运作良好,并已取得一定的行业声誉、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区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评审认定,获得“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由市、区分别给予10万元的工作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技能创新研发、技术推广交流等。单位配套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及工作室日常运作等。

(3)对获得市、区工作资助的首席技师,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 “杰出技术能手”、“技术能手”、“杨浦区拔尖人才”等奖项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首席技师制度也是构建杨浦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首席技师工作的宣传,提高该项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为杨浦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要精心组织,合力推进。企业建立由行政负责、工会配合,人事、技术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选拔程序和选拔办法,创造条件积极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将具体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及拟选聘的首席技师情况上报“工作小组”备案、认定。同时,制定本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度及实施办法,推进本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工作的开展。获得资助的企业要对资助资金做好管理工作,落实经费使用。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不当,或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撤销资助计划,追加已提供的资助资金。

本意见从2015年4月1日起试行。

附件: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申请表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