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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2012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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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人才工作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金山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畅通各级党委政府与优秀人才的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优秀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和解决优秀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联系对象

1、领军人才及其后备队。由区领导负责联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称区人才办)是区领导联系领军人才及其后备队工作的协调部门,负责建立联系对象的信息库,并根据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的变化情况,每两年对联系名单进行一次调整。

2、金山区拔尖人才。由拔尖人才所属单位(系统)领导负责联系。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联系拔尖人才的服务工作,及时向区人才办反映联系情况,提出改进联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底对联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区人才办。

3、其他优秀人才。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党委(党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所属优秀人才名单,并确定联系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领导联系优秀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及时向区人才办反映联系情况,提出改进联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底对联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区人才办。

三、联系内容

了解优秀人才的基本情况和家庭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优秀人才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动态和优秀人才在科研、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向优秀人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新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以走访为主,辅之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一般一年联系四次。

区人才办经常了解、掌握联系工作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领导批办件的协调、督办、反馈等具体工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