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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办法》的通知(2008年8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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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

认定办法》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嘉府办发〔200842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办法

为落实《嘉定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嘉定区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产业旅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形成嘉定旅游新亮点,特制定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嘉定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实施《嘉定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为动力,准确把握上海都市旅游新特点,努力适应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依托嘉定产业优势,开发产业旅游资源,打造一批产业旅游景点和若干条产业旅游主题线路,形成嘉定旅游发展新优势和新增长点。

二、认定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凡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或单位,由投资业主或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2、公平公正原则。认定标准实行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开展认定工作。

3、动态管理原则。对产业旅游景点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坚持标准,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对已授牌的景点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认定范围

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主要包括农业旅游景点、工业旅游景点以及商业服务业景点。

农业旅游景点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活动场所。(林、牧、渔业纳入农业旅游景点认定范围)

工业旅游景点是指以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风貌、工人生活,以及工业发展历史、发展成就、产业形态、企业文化等与工业相关联的内容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活动场所。

商业服务业景点是指以商业服务业业态风貌、服务方式、工作环境及其发展历史、发展成就、产业形态等内容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活动场所。(科技、教育、文化创意产业、体育等场所纳入商业服务业认定范围)

四、认定条件

()基本要求

1、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应有专门的经营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

3、应根据自身特色,反映独特主题,内容明确,关联度高,具有较高的旅游吸引力。

4、应有明确的游览范围和参观线路,参观点不少于3个。

5、服务项目和相关信息应明示,服务和商品收费明码标价。

()认定条件

详见《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条件》

五、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街镇旅游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填报《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申报表》。

2、认定。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对照《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填写《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推荐意见表》,报区旅游局;区旅游局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认定。

3、公示。对通过认定的产业旅游景点通过嘉定旅游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设举报监督电话)。

4、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审定。

5、授牌。审定通过,适时授牌。

六、政策扶持

加强指导和扶持,鼓励和引导产业旅游景点串点成线,形成若干条产业旅游主题线路,促进产业旅游景点与传统旅游景点联动发展,形成组合旅游产品。

1、纳入区旅游局旅游宣传推广范围。

2、指导创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3、纳入区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嘉定区产业旅游景点认定条件

一、旅游设施要求

1 、标识

应按要求设置标识,标识醒目,文字准确规范,有相应的外文对照,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的规定。

2 、停车场

1)设有游客专用停车场或在200米之内有社会停车场地。

2)游客车辆进出通道方便、通畅。

3 、接待区、休憩区

1)面积一般应不小于50平方米

2)应提供景点介绍、景点的分布示意图,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和宣传资料(多媒体、单片、画册、音像制品等)

3)应醒目公布游客参观及活动注意事项。

4、参观游览(展示)区

1)每个参观点应有中英文的名称标示和简单介绍。

2)应提供产品实物、生产流程等展示。

5 、游览线路

应有明确的游览线路,参观通道应平整、防滑、无障碍。

6、其他配套设施

1)应有供游客使用的公共厕所,位置合理,标识醒目。

2)有条件的通道及厕所宜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设施。

二、服务项目要求

1、应提供咨询、预订、接待、讲解及相关服务。

2、应有固定的讲解人员和规范的讲解词。

3、有条件的应包含具有互动性、可参与性的游览活动。

4、有条件的应提供本单位产品或具有本景点特色的纪念品和旅游商品销售。

三、人员要求

1、应对游客礼貌、热情,符合礼仪规范。

2、应经过上岗培训,并在工作过程中不定期接受安全、卫生、消防及旅游相关岗位培训。

3、应规范着装,举止行为符合岗位规范的要求。

4、讲解人员应讲普通话,熟悉景点的生产、布局和游览线路,讲解准确,通俗易懂。

5、参观游览区域的生产人员行为举止应文明规范,具有服务意识。

四、环境要求

1、整体环境整洁美观,和主题特色相协调,落实环保责任人。

2、禁烟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3、原材料堆放应合理,不影响游览,不有碍观瞻。

五、安全要求

1、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

2、参观游览活动前对游客应有必要的安全提示,参观游览活动应不涉及非安全区域,确保游客安全。

3、消防设施设备应齐全、有效,定期检查。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识。

4、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提供紧急救助服务,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六、卫生要求

1、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落实卫生责任人。

2、参观线路地面和道路平整,无积水,无垃圾。

3、垃圾箱() 设置合理,标识明显。

4、公共厕所洁具应洁净、无污垢、堵塞、破损、异味。

5、提供餐饮服务的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七、管理要求

1、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管理和服务规范。

2、建立游客投诉制度,在醒目处公示旅游质量监督电话,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