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政策
发布时间:2015-08-04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

上海建设科创中心的目标

第一步:到2020年之前,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

第二步:到2030年,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创新驱动发展新路。

最终目标: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

一、对于企业

  • 行政审批将更简化
  • 加大涉及投资、创新创业、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清理力度。
  • 市级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没有行政审批设定权,凡自设的各种审批必须全面清理、取消。对企业的创新投资项目,取消备案审批。
  • 允许初创企业依法合规自愿变更股东,工商管理部门不实施实质性认定审查,依法合规办理变更登记。
  • 企业经营空间将更大
  • 放宽“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市场准入管制,改进对与互联网融合的金融、医疗保险、教育培训等企业的监管,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 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允许企业集中登记、一址多照、便利企业。
  • 企业税收等政策将更优惠
  • 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 落实国家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 实施国家调整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限制的规定,允许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
  • 按照国家将科技服务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科创企业上市有望更健康
  • 加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二、对于科研院所

  • 科研院所改革将更深入
  • 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分级管理体制,扩大科研院所管理自主权和个人科研课题选择权,探索研究体现科研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制度。
  • 对前沿和共性技术类科研院所,建立政府稳定资助、竞争性项目经费、对外技术服务收益等多元投入发展模式。

三、对于创新创业人才

  • 创新创业人才将享受更多激励
  • 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进一步完善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办法。
  • 海外人才来沪发展路更宽
  • 简化外籍高层人才居留证件、人才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办理程序。
  • 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 开展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
  • 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制度,降低科技创新人才的申请条件,延长有效期限最高到10年。
  • 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将更优化
  • 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
  • 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由7年缩短为2-5年。
  • 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 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将更灵活
  • 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
  • 科研人员可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创业孵化器3至5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 大学生创业将更定心
  • 制定实施高校大学生创业办法,支持在校学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创业时间计入实践教育学分。

上海《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1、总体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总体要求,把握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突出国际化、高端化、市场化、制度化、法治化,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环境,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 2、基本任务

坚持以“双自联动”推进人才制度创新

坚持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集聚海内外人

坚持以更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以更完善的服务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 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

3、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4、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5、为各类人才引进集聚提供便利化服务

  • 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

6、推动“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

7、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8、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9、加大科研工作绩效激励力度

10、完善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制度

11、优化博士后培养机构运作机制

12、改革人才评价制度

13、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14、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 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

15、大力发展众创空间

16、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

17、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18、优化人才生活保障

19、完善创新创业法治保障

20、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

浦东新区《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总体方案》

  • 1一、总体目标

以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改革平台,发挥“双自”联动优势,启动国家人才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人才自由港”和“大众创业策源地”。

 探索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

1、创新外籍人才居留和出入境制度

2、创新外籍人才就业准入制度

3、对高层次人才实施适度宽松的金融管理制度

4、建立创新人才跨境交流促进机制

5、建立外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联盟

6、建设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7、实施公职人员国际化发展计划

  • 探索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 搭建高成长型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
  • 9、实施张江人才基地提升计划

    10、优化创新人才交流和激励平台

    11、建设高端服务业人才集聚融合平台

    打造国际化的人才服务环境。

    12、探索市场化评价的人才落户制度

    13、提高人才生活服务国际化水平

    14、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信息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