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查看政策原文:http://www.stcsm.gov.cn/structure/xxgk/zcfg/shdfxfg_info_zwzy2190_1.htm)
2、《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 (2005年6月发布)
(查看政策原文:http://www.stcsm.gov.cn/structure/xxgk/zcfg/shdfxfg_info_zwzy2287_1.htm)
二、优惠政策
三、受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2)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上海市居住证;
(3)企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且与受聘企业的劳动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执行时间;
(4)具有学士学位且有五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且有二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
(5)获得工程师(含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任职资格。
2、在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等工作中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3、申请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满足所在企业技术需求,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
4、申请者所在企业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1)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支持;
(2)提供从事项目研究必需的实验装备等科研支撑保障条件;
(3)保证申请者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申报材料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上海市户口或者居住证复印件
5、技术职称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承担的重大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时限
六、承办部门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8212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56号窗口
(二)认定部门:上海市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63875151-665,667
联系地址:南昌路59号科学会堂1306室
七、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