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认定第二批贸易型总部企业,助力上海“十三五”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8-03-30 报送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上午,本市第二批贸易型总部颁证仪式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隆重举行,吴清副市长为第二批贸易型总部代表企业颁发证书。
    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在颁证仪式上介绍,根据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市商务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行动方案》,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是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重点围绕制度创新这个核心,不断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围绕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全力推进新消费引领、消费品牌集聚等八大工程,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热忱地欢迎包括贸易型总部企业在内的各国投资者以参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契机,共同做大分享上海市场、中国市场的“蛋糕”。希望贸易型总部能够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经营模式上的优势,不断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和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共同分享上海改革创新的红利。
    贸易型总部企业是增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新动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的生力军。“十三五”以来,本市积极鼓励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在沪设立贸易型总部,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上海支持贸易型总部发展。2016年,本市认定了首批94家贸易型总部企业,在人才引进、出入境、外籍人员永久居留证办理、金融服务、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倾斜。各区各部门也纷纷出台配套政策支持贸易型总部发展,在房租补贴、开办费用、运营奖励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2017年,本市又认定了第二批28家贸易型总部企业,这些企业来自12个区,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和国际服务贸易、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交易额达7000亿元,其中100亿以上的企业就有18家。目前,122家贸易型总部企业年销售规模近4万亿元,占本市商品销售总额的约40%,充分体现了贸易型总部在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已成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