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和团市委《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上海地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拟于10月下旬开展上海地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审确定工作。现将我区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往届获奖者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关注一线科技工作者,注重人才创新创造,坚持实事求是,推动优秀人才积极投身科技强国建设和G60科创走廊建设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关注基层一线。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注重创新创造。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4、坚持实事求是。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5、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条件,根据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无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按行业或属地原则推荐),并向松江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具体材料受理部门为区科委科协。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或上海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下载《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并按要求填报。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材料用信封或档案袋装袋,信封上用签字笔写清单位和姓名。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10月10日(周二)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otome@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区科委科协(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11室)。
四、联系方式
松江区科委科协科技咨询部(学会部)
联系人:姚晋 联系电话:37735580
电子邮箱:gotome@126.com
收件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511室
邮编:201620
附件:
松江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