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创新发展,激发发展新动力
发布时间:2016-03-29

把创新摆在城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充分发挥企业家、人力资本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带动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全面提升“四个中心”能级和水平,构建创新发展新体制,使创新经济成为发展的主动力。

5、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以重大创新改革举措为抓手,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为形成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高新科技产业重要策源地和全球重要创新城市打好框架。

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顶尖水平,汇聚各类创新资源,力争在基础科技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依托张江地区已形成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争取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长期观测网、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一批科学设施落户上海,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世界一流科研大学和学科,汇聚培育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一流研究团队。大力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聚焦生命、材料、环境、能源、物质等基础科学领域,发起设立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探索实施科研组织新体制,建立符合科学规律、自由开放的科学研究制度环境,探索改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制度。

推进重大战略项目、基础前沿工程和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聚焦国家战略布局、上海自身有基础、有望突破且能填补国内空白的领域,实施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医疗影像设备、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实施脑科学及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一批基础前沿工程,率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医学、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建设若干开放式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围绕技术转移、成果孵化、军民融合等领域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支撑平台。

加快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政府职能加快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改革政府支持方式,加大创新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用于人力及软投入比例,对基础前沿类科技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归属制度,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普惠税制。实施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科研人才收益的比例,建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和配套税征制度。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探索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动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板”,加快发展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探索设立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非营利性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试点推进创新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着力打造全球化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国际一流科技园区。把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产城融合、学城融合,建设万众创新示范区。在嘉定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半导体芯片和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漕河泾科技服务示范区,打造临港智能制造示范区。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主动作为,闯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

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局面。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鼓励敢于承担风险、勇于开拓创新、志于追求卓越,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模式的支撑平台发展,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众创空间。研究探索鼓励天使投资等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的创新投融资体系。健全科技中介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一大批领军型创新企业。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主体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上海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

6、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0%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保持在25%左右。

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水平。以扩大开放合作、公平市场准入、创新制度供给为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增强金融业的影响力和辐射能力,强化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扩大信息消费,促进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顺应网络经济发展趋势,加快商贸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水平,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业。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经济增长对房地产业依赖。培育和挖掘新消费增长点,加快发展高品质的文化、健康、教育培训和养老等服务业。促进文体旅等有机融合,提升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时尚等产业竞争力。加快形成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多元发展格局,鼓励康复医疗、远程医疗、医疗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护理、家庭服务等产业。

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紧密结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迈进,成为世界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突破一批国家亟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在半导体装备材料、工业机器人、深远海洋装备等领域填补国内空白,加快形成产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等产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夯实制造业基础,全面提升上海极限制造、精密制造、成套制造能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军地相互支持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等的竞争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业。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传统制造业拥抱互联网,实施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加快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转变。推动制造业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先进设计手段,使用绿色、节能和多功能多用途新型材料,加快向价值链高端转型,提高产品附加值率。做强汽车、船舶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升级。船舶产业向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升级,形成研发设计、总装建造、关键设备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海洋工程产业体系。钢铁、石化产业要向新材料领域延伸产业链。都市工业加快向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动态更新产业结构调整的负面清单,坚定不移加大劣势产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顺应产业跨界融合大趋势,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分享经济发展,推动“新硬件”制造。破除制度性瓶颈,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平台经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加速发展。关注呵护中小微企业发展,健全扶持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着力营造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土壤,鼓励企业做精做深做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细分市场“隐形冠军”。

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整建制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精种养业,做深加工业,大力发展生产、生态、生活多功能融合、高附加值都市现代农业,积极发展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设施化和标准化水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推进耕地轮作,种养结合,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绿养地。推进农林水联动,加强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粮安工程”建设。

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把质量和品牌作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坚持标准引领、质量取胜、品牌培育,不断提升上海产品、工程、服务的整体形象。突破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提高计量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完善和实施安全、卫生、环保及节能等质量标准。健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体系,完善质量第三方认证,严格质量监管。加大对品牌、商标的保护力度,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7、迈入全球金融中心前列

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以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为核心,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预计到2020年,上海金融市场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全国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达到25%左右,上海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15%以上。

加快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以打造全球人民币基准价格形成中心、资产定价中心和支付清算中心为目标,提升人民币产品市场规模和影响力。基本建成功能完备、实时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球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扩大跨境人民币融资渠道和规模,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探索开展人民币衍生品业务和大宗商品服务创新。

拓展金融市场开放度。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拓宽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促进与境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上海金融市场资产定价能力。增强股票、债券、期货、货币、外汇、黄金、保险等多层次金融市场服务功能,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提升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提高外汇业务平台服务的竞争力和包容性,加快上海保险交易所建设,提升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规模和国际竞争力。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改革创新,交易所主要指标排名继续保持全球前列。大力发展新兴金融市场,促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贷款转让市场、票据市场等发展。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加快推出商品指数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碳排放衍生品等交易。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提升金融机构体系活力。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落户为契机,吸引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和多边国际金融组织来沪发展。积极培育资金与财富管理机构,打造上海财富管理中心。鼓励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规范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质量和层次,鼓励有条件企业发起设立与互联网相关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鼓励券商、基金等设立股权众筹平台。加快发展普惠金融。

优化金融中心发展环境。加强陆家嘴金融城和沿黄浦江金融集聚区联动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现代金融服务区。鼓励区县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并购金融、文化金融等特色金融。吸引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国内外金融机构在上海建设信息服务中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完善金融法治、税收、会计、信用、监管等制度体系。完善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和风险防范处置制度。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机制。

8、提升国际贸易中心服务辐射能级

服务实体经济和网络经济发展新需求,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发挥万商云集、信息交汇、要素集聚、价格生成、口岸枢纽的综合平台和市场体系优势,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模式,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资源配置功能和影响力。

深化贸易升级转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保持货物贸易全球领先地位,推动对外投资带动贸易增长和产业发展。巩固旅游、国际物流等服务贸易优势领域规模,鼓励发展以提供解决方案和高端研发为主的服务外包,推动文化创意、软件信息等服务贸易发展。到202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达到30%左右。发挥好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作用,完善提升面向国际的技术进出口交易平台功能。深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研究探索支持离岸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提高外贸产品附加值,加快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新优势。优化进口产品结构,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推动本地产业和技术升级。鼓励对外投资带动上海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和管理服务等一体化走出去。

提升现代市场体系能级。推动有色金属、钢铁、化工、石油、天然气等交易市场面向国际市场扩大规模、拓展功能,促进现货与期货联动,努力实现全要素、全天候交易和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增强价格发现能力,持续提高“上海价格”和“上海指数”的国际影响力。创新市场流通和交易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实体商品交易与资金、技术、服务等更加融合。促进现代物流业提质增效,积极培育供应链物流服务集成商和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商,打造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对国内外消费吸引力,进一步集聚国内外知名消费品牌,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率达到7%以上。积极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业态,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着力打造国际时尚之都。大力发展便民化、智能化社区商业,合理布局标准化菜市场,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消费需求。提升会展业的规模和水平,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展会,推动会展业与商业、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联动发展。

优化贸易制度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进一步形成集约高效、协调统一的口岸管理格局,提升通关效率、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适应离岸贸易、中转集拼、保税维修、跨境电子商务等发展需要,推动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模式创新。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深化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联盟建设。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国际商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国际经贸组织等在沪发展。

9、提高国际航运中心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与全球枢纽节点地位相匹配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优化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提高航运要素集聚度,不断提升航运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

优化提升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功能。继续保持集装箱吞吐量全球领先地位,推进海港泊位结构优化,建成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启动外高桥港区八期建设,实施罗泾港等港区功能调整,到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预计达到4200万标准箱左右。促进水水中转发展,大力发展江海联运等水路运输,推进长江航运船舶标准化、航道标准化、港口泊位标准化。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和内河港区建设,培育内河水运市场。到2020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力争提高到50%以上。促进海铁联运发展,加强铁路与港口的衔接。

巩固提升亚太航空枢纽港地位。着力提高浦东、虹桥机场服务辐射能力,完成浦东机场三期扩建、第五跑道和虹桥机场T1航站楼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建设浦东机场与虹桥机场之间的快速交通通道,提升机场客货集疏运能力。提高上海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推动航空空域结构优化,提升机场旅客中转能力。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构建专业航空货运体系,建设国际空运货物分拨集拼中心和浦东机场国际快件转运中心,发展机场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通用航空发展,筹建通用机场。到2020年,预计旅客吞吐量达到1.2亿人次左右,货邮吞吐量达到400万吨以上,机场中转旅客比例达到15%以上。

加快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促进航运金融发展,扩大航运保险业务规模,拓展航运保险品种,发展船东互保、航运再保险和航运保险离岸业务。支持航运运价交易等衍生品发展。扩大航运服务业开放,探索航运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船舶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推动船舶飞机融资租赁发展,加快航运经纪、船舶管理业务发展。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事仲裁制度。进一步集聚航运要素,吸引各类国际知名航运组织和功能性机构来沪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虹桥航空服务创新试验区和浦东航空经济集聚区,打造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邮轮经济发展,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建设,建成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邮轮母港,积极培育本土邮轮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

10、深化智慧城市建设

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深化以泛在、融合、智敏为特征的智慧城市建设,以实现全域互联、智能感知、数据开放、融合应用为目标,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更新换代和超前布局,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最大限度释放信息生产力。

建设高速移动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施传输网络超高速宽带技术改造,提供千兆到户接入能力,加强4G网络覆盖,推进5G网络规模试验或试商用,到2020年,实际光纤入户率达到70%左右,固定宽带用户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兆比特/秒,成为我国带宽最宽、网速最快的地区之一,公共活动区域免费WIFI覆盖率全国领先。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完成重点网络设施IPv6改造,推进新国际通信海底光缆建设和已建光缆扩容,大幅提升国际网络出口能力和互联互通水平。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逐步推进无线频谱资源开放和综合利用。

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打破数据壁垒和垄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应用,提升大数据发展水平,释放数据价值。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以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加快汇聚共享各类数据资源,深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推进经济、环境、教育、就业、交通、安全、文化、卫生、气象、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数据资源开放,提升数据资源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社会数据资源流通,建立数据资产登记、估值和交易规则,支持设立数据交易机构,推动形成繁荣有序的数据资产交易市场。

全面推广智慧应用。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和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聚焦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政务等领域强化应用,使智慧城市触手可及。实施智慧治理工程,深化建设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加大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完善公共安全和应急联动平台功能,提升环境监测、食品药品监管、建筑管理、地下管廊、社会治安等领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社区事务一口受理系统等基层治理信息化系统功能,推进城市治理的精细化、可视化、协同化。实施智慧交通工程,加强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充分整合行业平台交通数据,开发交通研判、预测等辅助决策系统,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公共出行信息服务,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车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实施智慧医疗工程,深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应用,推进健康和医疗信息在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和市民之间共享;推动医疗大数据开发研究和应用,创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模式,提升分级转诊、诊间支付、远程医疗等功能水平。实施智慧政务工程,加快电子政务云和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促进涵盖网络、资源、平台、标准等内容的政务一体化,实现政府资源整合、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拓展教育、养老、就业、文化、体育、旅游、气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

11、改革释放新活力

以加快政府自身改革为核心,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更加注重结构性改革,加大力度促进改革措施落地,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高效市场、有限政府为目标,坚持激发市场活力和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率先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现代治理体系要求的政府服务管理模式。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验,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和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加强政府机构和职能优化整合,全面实施政府办事“单一窗口”模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从审批环节向监管环节转移,实现监管有力有效。建立政府机构效能评估制度,加强效能监察,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

完善市区两级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职责关系,强化市级政府综合统筹职能,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强化区县政府对本区域经济社会事务的协调服务职能。稳妥推进行政区域优化设置,促进资源进一步合理配置。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规章建设。按照横向综合、纵向下沉、做实基层的原则,深化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新政府、企业、社会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有关功能区域探索建立法定机构,形成多方参与、业界共治的管理服务新模式。

深化所有制经济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国资国企改革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相结合,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有效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积聚增量,盘活存量,加快国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集聚。加快竞争类企业集团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动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深化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收入划分,有效发挥各级政府积极性。调整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远郊区县、生态保护区域、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倾斜。深化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转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建立规范化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的整合规范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争取在上海先行先试。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统筹联动、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快形成依法合规、主体多元、渠道通畅的投融资体制。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降低民间投资行业和市场准入门槛,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拓展保险、社保基金等机构资金的投资渠道。

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环节。聚焦资源环境、公用事业、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稳妥推进电力、天然气、供排水、交通、医药等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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